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4日,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对黟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2024年4月1日,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向黟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理论武装不够深入
(1)针对“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进行检视剖析,查摆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二是制定了《中共黟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12场次,交流研讨26人次。三是完善《中共黟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四是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黟宣组办发〔2024〕3号),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21次、中心组学习会12次。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24年上半年学习情况分析并予以通报,切实履行党组抓理论学习的主体责任。二是院党组着力强化学习管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等专题开展交流研讨26人次。三是强化学用结合,以学促用,开展“黟法青年说”“夜学课堂”,进行典型案例讲评,积极引导干警学思践悟。
2.审判执行质效不高
(3)针对“执法办案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研究制定《黟县人民法院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院党组扎实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先后9次研究部署审判执行工作,分析审判执行质效、案件办理情况等,并及时推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执法办案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执法办案培训会21次,促进干警司法理念更新和司法能力提升。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今年以来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1次,审判委员会会议7次,院庭长阅核案件786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56件。四是组织对生效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了评查。五是党组会讨论研究信访工作,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六是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今年以来召开调度会18次,研究制定《黟县人民法院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把审判执行重点指标作为考核评分依据。2023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
(4)针对“‘四类案件’监管还有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院党组及时听取“四类案件”情况汇报。二是落实院庭长监管责任,院庭长阅核案件 786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56件。三是对未纳入“四类案件”的2件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四是完善了《黟县人民法院关于纳入“四类案件”监管案件清单》,组织学习《安徽省法院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提升“四类案件”甄别能力和监管水平。
3.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
(5)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常态化研究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内部协作机制,研究通过《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破协调运行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全面筛查符合“执转破”案件,今年以来共排查出4件案件导入破产程序。三是加强与市监局、税务局联动协作,对已吊销企业、欠缴税费用的非正常企业进行排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加大对相关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置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四季度执行合同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6)针对“非诉讼纠纷化解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相关业务庭室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推深做实“作退一步想”工作法,开展了工作交流,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法官工作室功能,今年以来下乡现场调解27次,开展普法活动22次;充分发挥与调解组织协同解纷功能作用,古民居法庭、立案庭、民庭、行政庭(综合庭)协同乡镇调解委员会及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通过诉前调确及申请司法确认方式,化解非诉讼纠纷343件,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四是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指导并协同基层解纷,促进人民调解员能力提升。
4.制度规定执行不严
(7)针对“‘三个规定’填报主动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精神,每月定期通报本院干警填报情况,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二是通过宣讲会,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问题解答,进一步增强填报自觉,做到应填尽填。三是强化报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发文质量。四是分管领导与干警开展谈心谈话,在集体谈话中自我检讨,剖析原因,切实加以改进。
(8)针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研究部署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工作,促进均衡参审。二是向县司法局反馈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情况,并发送关于选任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建议书。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及时开展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任职培训,提高参审意识和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随机选取做到全程程序到位,参审均衡度得到提升。
5.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建设存在差距
(9)针对“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扎实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对院第一法庭、第三法庭、古民居法庭庭审设备进行更新及功能提升。二是成立黟县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工作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黟县人民法院中间库管理运行规定(试行)》及业务运行流程,推进智能中间柜运用,提升工作成效。三是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通报全院信息化应用情况。10月份省高院通报,我院司法统计质检合格率100%、卷宗自动分类编目使用率100%、在线调解率100%。
(10)针对“档案管理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二是对档案室和档案操作间资料随意摆放和历史遗留杂物进行清理,添置档案放置架,进行分类归档;配备自动消防装置和自动报警器,进一步保障档案室的安全。三是开展全院书记员及档案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四是与县档案馆对接,将1950-2015年的诉讼档案、1950-2000年的文书档案移交县档案馆保存,保证现有档案室容量满足工作需要。
6.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
(11)针对“问题查摆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培训,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全面强化干警意识形态履职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院党组会总结研究分析我院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工作、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强化举措,形成高质量工作报告。
(12)针对“风险研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和摸排工作的重要性意识。党组会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部署相关工作细则。二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针对巡察工作进行再部署。三是强化提升风险摸排能力,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培训,全面提高干警风险防范责任意识,每月认真摸排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
(13)针对“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相关“扫黄打非”文件精神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传达学习。二是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作出部署落实,适时开展宣传活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坚决
(14)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进一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相关会前谈心谈话,组织开展2024年度廉政谈话。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督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四是严格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切实加以整改。五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队伍司法作风建设。
(15)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强化派驻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学习,今年以来参加纪委组织的派驻监督工作等培训5次,日常开展纪检监察、法院相关业务学习,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院督查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严格落实《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县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会商制度(试行)》,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列席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等会议25次。
8.司法作风问题时有发生
(16)针对“文件制发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黟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组织原则研究讨论重大事项。二是院政治部组织开展了公文相关业务培训,促进提高党务政务工作水平,进一步严谨规范文件制发。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对《黟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四是院党组针对存在的管理不到位、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在集体谈话中开展批评剖析,树牢责任意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17)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黟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二是组织业务部门学习省、市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政策要求及办理流程,提高工作严谨规范性。三是分管院领导与经办人进行谈话,促进提高规范意识和水平。四是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的党组会、司法救助案件会议记录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
(18)针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作风督查。巡察反馈以来,院审务督察部门会同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司法作风、着装规范等督察8次,对发现问题的干警,通过现场批评教育、事后通报提醒等方式,真正把改进司法作风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二是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制服着装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着装。三是执行部门每月组织集中学习执行规范化文件,并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见证监督执行等方式强化督导落实,干警规范执行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终本结案的执行案件,实行院庭长阅核制,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办理。全市法院最新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我院被抽取案件质量合格率100%。五是加强执行案件监督管理,举一反三,对查摆发现的其他执行办案不规范问题,进行立行立改。
9.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19)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带头抓制度学习和执行,完善了《黟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二是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学习《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相关财务规定,提升业务能力。三是严格规范执行财务规定,将ETC 充值费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关科目。四是严格落实先报批后出差制度,有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并层报审核。五是举一反三,细化规范了报销凭证和相关附件材料,及时纠正报销手续不齐全问题。
(20)针对“发放薪酬补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组织学习《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发相关办法。二是已将违规领取的伙食补助退回纪委廉政帐户。三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黟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对报销流程、报销依据的认识,推进工作严谨规范。四是对上述发放薪酬补贴不规范问题,分管领导与相关干警进行了谈话。
(21)针对“工程竣工决算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院审判大楼改扩建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工程决算等相关制度和程序流程。三是党组会研究完善《黟县人民法院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分管领导与经办人进行了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0.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2)针对“领导班子担当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分析担当作为不够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党组成员主动履职尽责,通过参加审判委员会会议、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支部述职评议会等方式,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合力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办案数量均达到最高院规定标准的要求。
(2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院长代表院党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末位表态制未严格落实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黟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及末位表态制度,今年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对今年以来应纳入“三重一大”的事项,相关人员均已将其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并制定《中共黟县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三是党组会针对上述指出的“三重一大”事项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进一步强调要严格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就“三重一大”执行不严以及巡察反馈指出的其他问题,院党组书记与院党组成员进行了谈话,分管领导与相关干警进行了谈话。
1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24)针对“党务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严格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每年常态化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会研究制定《2024年黟县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听取各支部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召开支部述职评议会,院党组成员、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价。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第一、第二党支部根据庭室、人员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5个,挑选优秀干警担任党小组组长。6月份以来,共开展党小组学习30次。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开展党员发展业务培训,对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发展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切实严格规范党员发展。
(25)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上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会指导领导充分肯定民主生活会成效,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
(2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总支建设。经常性组织集中学习和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召开7次党总支会。二是建强退休支部。党总支结合退休支部特点,做好会务服务等保障工作。今年以来,退休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购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辅导读本等学习材料,运用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学习,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三是细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召开总支委会7次,支委会22次、党员大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2次。
12.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27)针对“专业人才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新招录一名全日制法学专业法官助理。二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安徽法院大讲堂”和黄山法院“法官大讲堂”等业务培训21场次;开展“黟法青年说”、“夜学课堂”,进行典型案例讲评,各参学干警积极交流研讨,引导干警学思践悟。一名青年干警报送的刑事典型案例被选入全国法院案例库。三是新选任90后员额法官一名,晋升80后、90后四级法官助理各1人。
(28)针对“干部使用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以来开展干警交流轮岗11人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干警交流轮岗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整改。二是院党组研究制定《黟县人民法院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实全院全员考核,细化考核指标,把审判执行重点指标作为考核评分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干警培养。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干警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2024年上半年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召开“青春黟起谈 黟法青年说”青年干警座谈会。选派2名青年干警分别赴西湖区法院、县委政法委跟班学习,选派19名干警赴华东政法大学培训。2024年以来,新任命1名干警为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2名法官分别为立案庭副庭长、古民居法庭副庭长,推荐1名青年干部参加县委第二十三期中青班培训,向县委组织部推荐2名干部职级晋升,推荐20多名干警获得省、市、县各项荣誉表彰。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3.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29)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干部队伍。通过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查部门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13次。四是院党组会、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对工作进行了研究谋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适时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5526123;邮政信箱: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黟县碧阳镇碧阳大道89号),邮编:245500;电子邮箱:ahyxrmfy@163.com。
中共黟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