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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法院集中交付1800余万元案涉房产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7-16 10:53: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黟县法院执行局法官赴黄山区对一起涉案1800余万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执行,在执行现场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将案涉房产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顺利执结该起纠纷。

2020年3月,黄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黟县某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将名下不动产作为抵押。借款到期后,该公司仅归还部分利息,经法院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但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8套抵押房产进行了拍卖,经两次拍卖并流拍后,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为保证抵债房产顺利移交给申请人,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需在期限内腾空房屋交付申请人。此次执行中,执行法官将双方召集至房产所在地,在双方当事人均当场的情况下,现场交付案涉房产8套,共涉及金额1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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