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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网络赌场 渔利难逃刑罚
  发布时间:2022-04-24 08:26:49 打印 字号: | |

    4月22日,黟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利用APP组建赌博群的开设赌场罪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情摘要

    2017年5、6月至2020年9月,王某在“黄山麻将”APP上开设房间,通过建立微信群、在APP内建亲友圈等方式先后邀集100多人到APP上以玩“绩溪下岗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每场收取10元桌费,赌资、获利均通过微信支付。据统计仅在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王某通过开设“绩溪下岗麻将”赌局,共渔利人民币1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在网络上注册APP,建立微信群、亲友圈,提供场所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考量被告人王某具有自首、初犯、全部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利用手机APP开设赌场或赌博都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友时刻保持清醒,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同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触碰法律底线,必将受到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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