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法学实务
法苑文化
裁判文书
诉讼服务
专题报道
法律法规
执行公开
开庭公告
其他公告
审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春茶采摘季 黟县法院“时令”执行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03-29 09:29:35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江某你好,我是黟县法院执行局,你与汪某的茶叶纠纷执行款已经执行到位,并且发放到了你的银行账号,请注意查收……”
正值春茶采摘季,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江某、许某等
5
人与汪某的人民调解协议申请执行书。原来,江某、许某等人系黟县洪星乡长春村茶农,汪某系茶叶商人,多次向江某等人收购茶叶,但一直未支付茶叶款。江某等人多次向其催讨,汪某都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无奈之下江某等人向法院求助,在法院与当地司法所的协调下,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协议到期后,汪某依旧未予支付,江某等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该院开启涉农执行绿色通道,及时将汪某传唤至法院进行集中送达,并要求其填写了报告
财产
令。此后,执行法官通过传唤、电话和上门等方式,多次要求汪某立即履行义务,同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今年
2
月,汪某再次被传唤至法院拟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面对震慑,汪某立即多方筹措了部分款项,同时承诺将尽快依法履行全部义务。截至
3
月
29
日,汪某陆续向法院缴纳了
34040余
元执行款,执行法官已向第一批
4
个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发放了执行款,对于该系列执行案件的后续执行工作,法院将进一步用足用好执行措施,确保涉农执行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每年三、四月份是春茶采摘和春耕生产的关键时节,黟县法院紧密结合时节时令特点,大力组织开展涉农纠纷“立审执”优先办理绿色通道、涉农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送法下乡助春耕”普法宣传活动等特色活动,今年以来更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重要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意识,切实为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先行区打造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一个月以来,该院以高效办结执结各类涉农纠纷案件
36
件。
责任编辑: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屯溪区人民法院
徽州区人民法院
黄山区人民法院
祁门县人民法院
休宁县人民法院
歙县人民法院
黟县政府网
联系我们:0559-5526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