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实务 > 普法讲堂
实现担保物权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吗?
  发布时间:2013-11-26 09:54:09 打印 字号: | |
  问:听说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对担保物权的实现有新的规定,请问实现担保物权可以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法院申请吗?

  答:新民事诉讼法对此有新的规定,实现担保物权可以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七条 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规定,一改过去担保物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复杂、漫长的问题,为担保物权人的担保物权的实现提供了高效保障。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屯溪区人民法院徽州区人民法院黄山区人民法院祁门县人民法院休宁县人民法院歙县人民法院黟县政府网
联系我们:0559-5526171